防靜電活動地板通用規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raised access floors for electrostatic protection
前言
本規范是對電子行業標準SJ/T 10796-1996《計算機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的修訂。此次修訂首先對標準名稱做了修改,將《計算機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改為《防靜電活動地板通用規范》,這反映了活動地板產品的應用場合已不限于計算機機房:同時,對于地板產品的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序等內容,也依據多年生產實踐經驗和數據積累以及相應國際、國內標準的發布,進行了若干的補充、修訂與調整,使之更加完善,增加了標準的可實施性。
本規范由信息產業部電子工業標準化研究所提出并歸口。
本規范負責起草單位:信息產業部防靜電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本規范參加起草的單位:沈陽飛機工業集團通路地板廠、北京天宇機房設備廠、北京長城電子機房技術聯合開發公司、武進電子計算機設備廠。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張立強、余安、毛壽祺、張寶銘、姜立勛、宋竟男、程世義、劉文雄。
本規范于1986年7月以GB 6650-86《計算機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形式首次發布,1996年11月經復審確認以電子行業標準SJ/T 10796-1996的形式發布。
本規范委托信息產業部電子工業標準化研究所負責解釋。
1 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規范規定了防靜電活動地板(以下簡稱活動地板)的定義、組成與結構、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序、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
1.2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需鋪設高架活動地板且有防靜電要求的機房及有關場所。該活動地板鋪設在房屋建筑地面上作安裝設備、設備的走線及空調風庫等用。其他類似房間需用的活動地板亦可參照本規范執行。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規范中引用而構成為本規范的條文。本規范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評,使用本規范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 -200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價
GB /T2828-1987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 /T2829-1987 周期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生產過程穩定性的的檢 查 )
GB 50222-1995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SJ/ T11159-1998地板覆蓋層和裝配地板靜電性能的試驗方法
SJ/ T1236-2001 防靜電貼面板通用規范
3 定義
3. 1 活動地板高度height of raised access floor
由活 動 地板上表面至房間地面之間的距離。
3.2 四周支撐式bearing of four jamb
地板支撐含有橫梁,地板鋪在橫梁上的安裝方式。
3. 3 四角支撐式bearing of four comer
地板的四角直接鋪在支撐上的安裝方式。
3.4 活動地板系統電阻systematically resistance of raised access floor
活 動 地 板 上 表面至地板支撐底座的電阻總和。
4 組成與結構
4. 1 活動地板組成
活動 地 板 按支撐方式分四周支撐式和四角支撐式。
4.1.1 四周支撐式活動地板由地板、可調支撐、橫梁、緩沖墊(導電膠墊)等組成,
如圖1e
4.1.2 四角支撐式活動地板由地板、可調支撐、緩沖墊(導電膠墊)等組成,如圖2
4.2 地板結構
地板主要由板基材,防靜電貼面板和導通件兒部分組成。
5 分類與命名
5.1 活動地板分類
51.1 活動地板按地板基材分為木基、復合基、鋁基、鋼基、無機質基五種。
5.1.2 活動地板按地板承載能力分為:超輕型、輕型、普通型和重型四種。
5.1.3 活動地板按地板結構分為:普通結構地板和特殊結構地板兩種。特殊結構地板又可分分為:通風地板、走線地板和接線盒地板三種。通風地板又可分為可調風口地板、旋風口地板和大通風量地板三種。
地板基材 、幾何形狀和承載能力等分類情況列于表1
5.2 活動地板型號命名
活動地板型號命名由六部分組成,各部分含義如下表示:
示例 1 :木基地板,地板邊長500 mm,地板厚度30 mm,承載能力為超輕型,不可承受全項械性能測試。應寫為:HDM500-3000D 。
示 例 2: 鋼基地板,地板邊長610 mm,地板厚度35m m.承載能力為重型,可承受全項機械性能測試,應寫為:HDG610-35ZG。
53 特殊結構地板
通風 地 板 、走線口地板、接線盒地板等,可根據用戶技術要求進,1特殊加幾_。如通風板的通風量大小、調節量大小及走線口大小、接線盒尺寸等。
6 要求
61 尺寸公差
地板 邊 長 尺寸、板厚尺寸公差及形狀位置公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
6.2 活動地板電性能
在室內溫度為(2312)0 C,相對濕度為45%RH-55% RH時,活動地板系統電阻為:導靜電型R<1.Ox 100。,靜電耗散型R=1.0x100 Q^-1.0X10'0。
{C}6.3 活動地板的機械性能
6.3.1 地板的荷載性能
地板的荷載性能應符合表3的規定。
6.3.2 地極耐沖擊性能
地板沖擊性能試驗后,地板板面永久變形應小手或等于1.5m m,不能有破損。
6.3.3 防靜電貼面板耐磨性能
防靜電貼面板耐磨性能應符合SJ/T 11236-2001中4.2.3.6,4 .1.3.7規定的要求,見表4
6.3.4 可調支撐的允許使用荷載
可調支撐的允許使用荷載應大于20kN.
6.4 地板防火性能
按 GB50222-1995中2.0.2條規定,地板防火性能應達到BI級。
6.5 地板外觀
地板應組裝精細,接縫整齊嚴密,粘接牢固,不開膠,板面覆蓋層應柔光、耐污、不打滑、無明顯可見的色差、起泡及疵點。金屬表面防銹層牢固,采用鍍鋅處理的應有金屬光澤、無疵點,采用噴塑處理塑層應柔光、無明顯可見的色差,起泡及疵點
7 試驗方法
7.1 試驗條件
在本 規 范 中。除6.2條外其他試驗均應在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試驗的標準
大氣條件為:
環境溫度 : 150 C-350 C;
環境相對濕度:45% RH-7 5%RH;
大氣壓力:86k Pa^ 106k Paa
7.2 外觀和尺寸檢查
用目測和觸摸法檢驗,產品外觀應符合6.5條的要求。用量具(如:游標卜尺、千分尺等)測量法檢驗,尺寸及公差應符合6.1條的要求。
7.3 電性能試驗
7.3.1 試驗設各
按 SJ/ T 1 1159-1998中2.1.1規定的儀表及M量電極。
7.3.2 試驗方法
7.3,2. 1 將被測量件的測量表面用中性洗滌劑擦凈,活動地板處于安裝狀態,測量件應按6.2條要求的溫、濕度條件下放置48 h以上。
7.3.2. 2 活動地板系統電阻測量方法原理如圖3所示,其系統電阻值應符合6.2條要求,測量5處取算術平均值。
7.4 機械性能試驗
7.4. 1 試驗設備
7.4. 1. 1 可用小型壓力機加載;也可以通過承力架,用小型手動千斤頂(5 t左右)配合小型壓力傳感器控制加力。
7.4.1.2 可用位移傳感器或百分表測量變形量。也可使用X-Y 函數記錄儀作自動連續記錄.
7.4.1.3 加載設備誤差應在士50N范圍內位移測試誤差應在士。.01 mm范圍內。
7.4.2 集中荷載和極限集中荷載試驗方法
7.4.2. 1 按圖4所示,進行地板的集中荷載和極限集中荷載試驗。將地板放置于試驗設備上,調整四角支撐使地板板面水平,確保四個支撐同時受力。
圖4 地板集中荷載和極限集中荷載試驗
7.4. 2. 2 安裝加載設備(壓力機或千斤頂),確保加力點與板面垂直,將爪力傳感器和止方邊長為25.4 mm鋼制壓頭(45"鋼,HRC39-43 )放置在被測地板中央位置,位移傳感器或百分表分別放置在地板上板面(集中荷載)和下板底面中央位置并保證位移桿與地板上板面(集中荷載)和底面垂直對中。
7.4.3 加載與卸載方法
7.4.3. 1 加載應采用慢速、連續均勻加載,加預載至本規范規定的集中荷載值后保壓1 min后卸載,重新加預加荷載至245 N,此時將位移傳感器或百分表調零。
7.4.3.2 當采用X-Y 函數記錄儀自動畫荷載位移曲線時,應采用慢速、均勻加載,加載速度應控制在1000 N/min左右,加載至本規范規定的荷載值后,記錄地板下板底面撓度值:然后卸載至預加荷載245 N,此時記錄地板上板面水久變形量。
7. 433 當無自動記錄儀時,應采用慢速逐級加載,可在預加荷載之上每次增加本規范規定荷載的二十分之一為一級,分級荷載間隔15次/分,每增加一級荷載記錄一次撓度值,加載至本規范規定荷載:然后逐級卸載至預加荷載245 N,此時記錄地板上板面永久變形量。
7.4.3.4 按7.4.3.1加載方法重新進行集中加載。直至地板破壞為止。當地板發出斷裂聲、荷載位移P-S曲線發生拐折即為破壞,
7.4.4 均布荷載試驗方法
按 圖 5所 示,進行地板均布荷載試驗,將壓塊按圖示位置擺放,壓力裝置、壓力傳感器、位移傳感器及壓塊按7.4.2要求連接。按7.4.3加載,直到地板撓度值超出允許值即為均布荷載值。均布荷載=地板撓度值超出允許值時所加荷載值j地板面積。
7.4.5 地板耐沖擊性能試臉萬法
按 圖 6 所示,進行地板耐沖擊性能試驗。
圖 6 地 板 沖 擊 性 能 試 驗
要 求地 板 與支撐接觸良好,才可以按下列方式進行試驗,沖擊壓頭應:
a) 落 在 地板之中心;
b) 落 在 地板之邊緣;
c) 沿 地 板接縫處落在兩支撐構成的跨度之中心:
d) 落 在 試驗方認為的任何弱點上。
沖擊 時 或 沖擊后,地板不應有破損。
7.4.6 地板滾動荷載試驗
按 圖 7所 示,將地板按實際安裝狀態(調整水平、間隙)放置在滾動試驗設備上進行地板滾動荷載試驗。
圖7 地板滾動荷載試驗
滾壓輪為膠質(丁一苯橡膠)包面鋼制滾輪,滾動試驗is備至少能夠安放二塊地板。位移傳感器放置在地板下板面中央位置,測試儀、記錄儀按要求正確連接,加載到表3規定的荷載值開始滾壓。
滾壓輪尺寸:外徑D=152m m(鋼輪毅外徑d=110m m)輪寬B=38m m,按30m /min速度滾動,最小行程L=920 mm通過地板上表面,每滾動1000次測量一次下板撓度,重復做一萬次,撓度和永久變形不超過規定值即為合格。
7.4.7 試驗報告
7.4,7. 1 提供地板集中荷載試驗報告。
7.4.7.2 提供地板極限集中荷載試驗報告。
7.4.7.3 提供地板均布荷載試驗報告。
7.4.7.4 提供地板沖擊荷載試驗報告。
74.7.5 提供地板滾動荷載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中均應給出試驗時的實際環境條件,使用的設備型號,試驗結果及試驗人員簽字等。
7.5 支撐承載能力試驗
7.5.1 試驗設備
7.5.1.1 可在檢驗地板機械強度壓力機上進行試驗,可在四塊組裝好的地板上通過承力架用小型壓力傳感器控制小型千斤頂對中間可調支撐加載。
7.5.,.2 加載設備正負誤差應在50 N e
7.52 試驗方法
7.5.2.1 將可調支撐按實際使用情況放置在測試設備上。
7.5. 2.2 調整支撐高度,使地板板面水平。
7.5.2.3 將壓力傳感器與壓頭(同7.4.2.2相同)安放在中間可調支撐上。
7.5.2.4 安裝加載裝置,確保加力點垂直對中。
7.53 加載
應采 用 慢 速、連續均勻加載,加載速度應控制在1000N /min左右。直至20k N時,保持1 min,卸載。
7.5.4 檢驗報告
目視檢查 ,可調支撐不損壞、無彎曲、折回或其他變形現象,調'I'i裝置調整自如。
7.6 耐磨性能試驗
防靜電貼面板耐磨性能試驗方法按照SJ/T1 1236-2001中5.8進行。
77 防火性能試驗
地板防火性能試驗方法按GB5 0222-1995附錄A中A.1.3進行。
8 質量評定程序
8.1 檢驗實施
檢驗由制造廠質量檢驗部門或上級土管部門認可的檢測單位進行,定貨方可派代表參加,制造廠或被認可的檢測單位應提供試驗所需一切條件。
B2 逐批檢驗
以向 用 戶 一次提交的產品為一批按GB/T2 828中一次抽樣方案的規定進行.檢查水平取S-3。樣本單位為一塊地板、一套可調支撐。隨機檢驗的檢驗項目,順序及AOL值見表5.
83 第二次提交批
檢驗不合格的批,可以再提交檢驗一次.對重新提交批采用加嚴檢查,若不合格,則作為不合格批處理。
8.4 周期檢驗
周期 檢 驗 采用國標GB/T 2829,選擇判別水平II。二次抽樣方案,根據不合格質量水平80查出合格判定數組為A,=O, R,=2, A==I, R2=2,最后確定檢查樣本數為n,=nz 3,樣本單位為一塊地板、一套可調支撐。周期檢驗的檢驗項目、順序見表60周期檢驗不合格時,應分析原因,采取針對性措施,直至再次試驗合格。
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周期試驗。
a)產品設計結構、參數更改時(影響產品強度的結構參數);
b)產品所用材料牌號更改時:
c)產品制造工藝發生較大變化時:
d)間隔一年以上再生產時;
e)連續生產每年不少于一次。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9.1 標志
9.1. 1 產品標志
包裝箱內的產品應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檢驗合格證上應注明:
a} 生 產 廠名稱、地址:
b) 產 品 名稱、型號或商標;
幼 檢 驗 人員代號。
9.2 包裝標志
包裝箱表 面應有生產廠名稱、生產廠地址、產品型號,規格、數量、出廠日期,產品標準編號,并應具有符合GB 191的“易碎物品”、“怕雨”等標志。
9.2 包裝
9.2.1 包裝箱要求
包裝箱應符合防潮、防塵、防振的要求。
9.2.2 地板包裝
根據用戶需要地板可以兩塊或四塊裝入一個包裝箱或將裝箱后的地板30-40塊碼為一攘擺放到木制托盤上供集裝箱運輸。托盤也可以由其它材料制造,但應保證強度滿足地板運輸要求?!?/span>
9.2.3 可調支撐包裝
可調支撐分別包裝,每箱重量不超過20k g.
93 運輸
包裝好的產品,均應能以任何運輸形式運往任意遠的地點。長途運輸時,產品不能放在敞篷車廂、船艙中,產品中途轉運時不能放在露天倉庫中,運輸過程中應防止雨、雪直接淋襲與機械損傷。
9.4 貯存
存放產品的倉庫相對濕度不大于80% 溫度不低于00 C,室內應無酸、堿等腐蝕性氣體
防靜電活動地板通用規范
喜邦.中國地坪工程承包、施工服務及技術支持聯系電話40096-50096 手機1325100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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